(一)科室负责人职责
科长:李德才,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二)科室职责
1.牵头制定全县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统筹推进工作落地,同步完成数据统计分析、信息精准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并开展职业病风险评估与防控效果评价。
2.根据上级任务部署或企业委托需求,对辖区内机械制造、电力、纺织、建筑等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采样与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报告。
3.根据上级任务部署或医疗卫生机构委托需求,对辖区内放射诊疗场所开展放射诊疗场所检测以及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设备性能检测。
4.组织辖区内企业劳动者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统筹安排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放射健康体检,同步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与剂量档案。
5.为辖区内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指导,包括协助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优化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运行、规范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等;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放射工作人员提供放射健康管理指导,包括辐射防护知识培训、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放射事故应急处置流程讲解等。
6.对辖区内企业、医疗机构和学校等开展健康宣教工作。
7.协助辖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企业、医疗机构的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开展检查,提供监测数据、技术分析等支撑。
8.参与辖区内职业中毒、放射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检测、风险评估,协助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指导相关单位落实人员救治、危害控制等措施。
9.负责科室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10.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收集、整理、归档科室相关统计报表、卫生监测信息、职业健康档案、放射卫生资料等。
11.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