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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政府举办的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主要职能为一体的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定方案(江编办〔2003〕23号),中心主要职责:
一、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如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进行卫生学监测;对传染病、寄生病、慢性非传染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公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
二、为拟订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标准、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三、拟订并实施预防控制工作方案,对方案实施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
四、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五、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
六、负责人员培训,指导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承担爱国卫生运动中与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和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村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
八、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受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的卫生事业质量检验、鉴定;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
九、进行应用性科学研究开发和推广先进技术。
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方法。
十一、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新技术服务。
十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与组织落实。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卫生学评价等工作;承担传染病流行、各种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的调查处理;负责疫情搜集分析,组织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和医院防保科站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培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和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应用性科研和其它相关工作;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技术质量控制与技术仲裁。
十三、完成县卫生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中心设备配置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建立了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结核病实验室、理化和微生物实验室,拥有原子吸收仪、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PCR仪、ICP-MS仪、流动注射分析仪、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等一批高新专业仪器设备和监测检验设备。中心已建成5个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其中有3个加强型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中心现建有全国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哨点监测网络实验室、国家新冠肺炎监测网络实验室、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络实验室、全国碘缺乏病网络实验室。
中心服务资质完备,管理规范科学,现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等资质,以“精细管理、规范运行、优质服务、争创一流”为目标,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多项工作名列全市前茅,部分工作迈入全省或全国的先进行列,中心先后成功创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连续多轮开展“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
中心目前为二级甲等疾控机构,正在争创三级乙等疾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