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吕锋
联系电话:7133534
主要负责全县免疫规划管理、门诊预防接种、犬伤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苗针对传染病)、基本公共卫生培训督导工作。
1.制定和实施辖区内免疫预防策略,制定免疫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技术规范、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免疫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和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免疫规划工作部署。
2.制定和实施辖区内免疫规划用疫苗使用计划,按计划订购、保管、分发和运输疫苗。对县内各级免疫机构疫苗供应、使用、管理进行检查、督导。
3.制定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辖区内的冷链管理工作,开展冷链系统的监测、保养和维修,保持其正常运转。
4.实施并规范管理免疫预防接种,指导接种单位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5. 对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指定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质进行认定,并提供技术指导。
6.指导和参与免疫接种率的监测和调查,确保一、二类疫苗接种率达到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要求。
7.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督导和监测工作。
8.指导和参与免疫效果的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监测、疫情报告、处理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9.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参与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0.推动、指导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掌握全县流动儿童分布以及免疫状况,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做好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入学(入托)儿童提供查证验证及补种服务。负责收集、统计管理、报告疫情资料,分析疫情动态,进行疫情预测、预报。
11.对重点传染病实施主动监测,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12.负责本地区发生的暴发疫情及原因不明的突发性疾病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技术处理。
13.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接种及相关传染病防控政策和知识,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14.规范狂犬病免疫预防服务,做好中心免疫接种门诊、犬伤门诊工作。
15.负责全县免疫规划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对全县免疫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核、评价。
16.完成上级、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