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继玲
联系电话:7133524
主要负责中心行政、党务、政工人事、财务、后勤保障、考核、信息办工作。
(一)职责一(行政党务)
1.负责中心党务、政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宣传教育、纪律监察、群团及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协助中心领导组织、管理、处理全中心各项业务及事务。
3.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计划、总结、汇报材料等工作。
4.负责协助、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及全中心行政、业务科室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落实情况的督查及信息反馈。
5.负责本中心接待服务全面工作,做好内外协调。
6.负责公文、档案资料管理,处理来往文电,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落实、催办和反馈,做好机要保密、印鉴的使用管理。
7.负责中心内部定编、定岗、定责、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执业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资质考试申报,职工工资调整、晋升聘用、人事年报等软件资料报送工作以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书的年检工作。
9.制定中心职工培训计划、科研项目工作。
10.负责聘用职工、编外用工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统战、再就业、扶贫、统计等工作。
11.负责职工考勤、值班、休假管理,按月统计,报中心领导审核。
12.负责群众或客户的来信查看、来访接待、来电接听,及时报中心相关领导和科室处理,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信息反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13.完成中心、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二(后勤保障)
1.负责本中心各种药品、疫苗、办公用品、日用品、应急物资、检验试剂、仪器设备等物资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领用、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台帐登记。
2.负责对药品、仪器设备、器械、耗材供应商进行资格确定,收集相关信息及有关资质并做好记录。
3.负责中心安全生产、保卫、保密工作。
4.负责中心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定期督查、考核各科室相关工作。
5.负责房屋、水、电等各项维修以及公用设施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中心车辆管理与维护,做好车辆调度和运行工作,安排好节假日的行政、业务值班。
7.完成上级、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职责三(财务)
1.根据国家法律和《会计法》、《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协助中心领导进行经济决策,提高经济效益。
2.负责制定符合中心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汇编中心综合财务计划和经费预决算方案,分析计划的执行情况。
3.参与中心经济决策和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对中心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行使管理、监督、检查职能,分析预测收支情况,为加强经济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率服务。
4.制定成本核算程序,确定成本开支范围和成本开支标准,进行预算控制。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中心的有关规定,合理地组织收入,进行明细核算。计划安排支出,各项补助、津贴的开支标准均按职能部门的规定和中心制定有关标准进行。
5.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内部分配制度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记帐、算帐和报账,做好财务分析,每月向中心列表报告一次全中心收支(分科)情况和结余情况,为中心领导提供必要的经济成本核算数据。
6.负责发放职工工资性收入。执行上级颁布的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保证公共财产和现金的安全。
7.负责对中心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建帐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核对各科固定资产及盘点物资,处理盈亏,做到帐实相符。
8.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
9.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收入、支出管理、收费、票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
10.完成中心、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办(与党政办合署办公)
1.在中心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网络及终端等设备招标采购、日常管理及本中心及全县的疾病控制信息化建设工作、信息的开发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负责本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疾控工作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系统的培训。
3.负责中心网站的设计、维护、栏目规划及组织实施,保证内容及时更新。
4.负责中心局域网、办公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安全和使用制度的落实和检查工作。
5.负责中心信息系统管理及相关设备维修、软件升级开发与推广使用。
6.负责疾控信息、工作信息、舆情的收集、整理、报告。
7.负责行政科日志、中心工作志、中心大事记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8.负责各种业务资料图书情报资料的收集、保存、管理。
9.负责信息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工作。
10.完成中心、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