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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因工作需要,需临时租用车辆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与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车辆租用要求
1.市内累计或连续行驶3小时以内,每次费用不超过230元;
2.市内累计或连续行驶3小时以上,每次费用不超过360元;
3.到成都租用车辆每次不超过500元。
4.租车费用包含车辆使用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市外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维修费、驾驶员劳务费、税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市内过路过桥费,根据行程及发票据实报销。
5.车辆租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租赁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二、比选方式
同等条件下,价格最低者中标。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则续签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则终止合同。
四、参与企业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与报名相对应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以上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三、报名要求:
请各参选企业带上资质要求材料(盖鲜章)于2025年5月21日12:00前到中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305室报名,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咨询电话:7133131
中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5月19日